公會訊息 » 國家風景區指定66處場所,自4月1日起禁止吸菸

交通部觀光局新聞稿

衛生福利部公告「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為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並將自103年4月1日生效。

交通部觀光局轄管13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配合該項政策,已於國家風景區內指定66處禁菸場所,並於禁菸場所設置標示牌及請管理人員從事勸導工作,對違規者協助採證送當地衛生局查察處理;觀光局並函請各旅行業及導遊人員、領隊人員等公、協會轉知會員有關禁菸之規定,同時告知遊客如在國家風景區禁菸場所吸菸,依菸害防制法可處新臺幣二千元至一萬元罰鍰,請配合宣導遵守禁菸規定,避免觸法受罰。

日月潭風管處提醒遊客:向山遊客中心為禁菸場所

向山行政暨遊客中心全區禁菸(包含園區道路、樓頂平台、大小客車停車場及草皮等室外區域),違反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者,本處將依權責通報衛生單位,得依法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