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訊息 » 2010南投縣旅館消費券使用辦法

為感謝您參與『南投觀光祭-食宿南投.感動99』南投旅館節60週年慶活動,我們將對來南投縣旅遊並使用南投縣旅館聯合消費券的遊客進行抽獎。
1.獎品項目:
  特等獎1名,泰雅渡假村皇宮總統套房住宿券乙張。
  頭等獎30名,雙人住宿券乙張,由南投大飯店、大淶閣大飯店、鴻賓大飯店、晶園
  休閒渡假村、溪頭明山森林會館、立德溪頭飯店、溪頭夏緹飯店、金台灣山莊、杉
  林溪大飯店、麗堡精品旅館、帝綸大飯店、勝華溫泉飯店、沙里仙溫泉渡假村、達
  谷蘭山莊、東埔大飯店、箱根生活館、鎮寶大飯店、明琴清境山莊、新蜜月館大飯
  店、貴族水月會館、溪頭孟宗山莊提供)。

  二等獎10名,遊樂園門票兩張,由杉林溪、泰雅渡假村提供。
  三等獎40名,溫泉券兩張,由箱根生活館、新蜜月館大飯店、帝綸大飯店提供。
  參加獎200名,南投縣旅館聯合消費券乙張;。 以上所有獎項依排序抽獎。
2.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贈品價值超過20,000元,贈換人須扣繳10%機會中獎稅(非本國
  籍扣繳20%)。
3.兌獎辦法:由南投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通知確認中獎者後郵寄,未得獎恕不另行通
  知;獎項商品以實物為準,恕不挑樣。
4.有關抽獎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南投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


消費券使用規章:
    親愛的遊客,您好!
    為了方便您使用南投縣旅館聯合消費券(以下簡稱本券),請您務必詳細閱讀以下使
    用須知:
    1.使用範圍: ○1南投縣旅館聯合消費券須於南投縣內指定商家使用。指定使用商家
      請查詢南投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 (http://www.nantou-hotel.org.tw/)。○2為保
      障遊客權利,使用前務必事前訂房確認商家消費券使用方式。○3本券限制使用範
      圍以商家店內公告為準。
    2.有效期限: 2010年11月17日至 2011年5月31日(逾期恕不受理)
    3.使用對象: 本券僅限於您以個人身分在指定商家消費結帳時使用。
    4.失效約定: 本券如經塗改、影印,立刻失效,偽造本券,依法追究。
    5.抽獎辦法: ○1本券使用期間內,持消費券在本活動參與的商家中消費,填妥抽獎
      聯相關資料,將蓋有商家印戳抽獎聯撕下,於2011年6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
      郵寄至『540南投市信義街288號 南投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參加抽獎。○2本活
      動共有2次抽獎機會,2011年3月中旬安排一次抽獎活動,抽出部分獎項;6月中旬
      安排抽出特等獎和剩餘獎項。活動期間未中獎者,可繼續參與下次抽獎、1張抽獎
      聯以中獎1次為限。抽獎結果和相關抽獎詳細內容請查詢南投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
       (http://www.nantou-hotel.org.tw/)。
    6.本券不適用於團體、假日、農曆春節、連續假日使用。
    7.本券不得與其他優惠專案合併使用。
    8.本券為贈品恕不兌換現金、找零、轉賣;
    9.本券若遺失、被竊、損毀,恕不掛失及補發。
    10.南投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保有更換、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11.南投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保留活動最終解釋權。
    本券使用,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服務電話: 049-2231305
    地址: 540南投市信義街288號
    網址: http://www.nantou-hotel.org.tw/


消費券--P3內頁樣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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